上海正式出臺食品安全危害管理意見
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《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,6月17日上午,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了上海近期制定的《關于貫徹“兩高”司法解釋、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的主要內容,以及近年來上海審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!兑庖姟窂娬{,針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,上海今后將依法在定罪上從重,在量刑上也從重,始終保持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。
《意見》要求上海各級法院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,進一步統一思想,充分認識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嚴重危害性,嚴格貫徹落實司法解釋規定,用準、用足、用好法律,確保在法律上嚴懲,在經濟上重罰,使犯罪分子不能、不敢、不想再實施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。同時,上海高院將對審理中的難點、熱點問題加強專題調研,高院和各中院將加大對基層法院的審判指導力度,對于案件審判中發現的食品安全監管漏洞,上海法院將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發送司法建議,積極參與保障食品安全的綜合治理。
據了解,2010年至今,上海法院不斷加大刑事懲罰力度,共審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8起涉案150人,其中包括“熊貓奶粉”案、“染色饅頭”案、“地溝油”案、“毒豆芽”案等廣為社會所關注的案件。從審理情況來看,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呈現出涉及罪名較多、涉及食品較廣、案發區域郊區突出、被告人文化層次低且法制意識淡薄、共同犯罪突出、案發原因不一等特點。
上海高院代院長崔亞東表示,上海法院將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,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,為上海營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環境提供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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